欢迎您! 今天是: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上海
个人购房满2年销售免征增值税
来源:admin 发布时间:2025-12-31 浏览:296

本报讯 财政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,下同)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
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。2026年1月1日前,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,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。(浦东时报)

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业协会、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浦东代表处、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浦东代表处、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房地产市场专业委员会第九办事处  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16号楼502A室

电话:021-58218611 服务信箱:pdfcxh@163.com

Copyright © 2018 浦东新区房地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沪ICP备19016394号     沪公网安备:31011502009047号

网站由上海云璨提供云服务